|
|
1*
发表于 2008.10.27 10:20
| 只看该作者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08-034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马路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红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继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8,483,630,315.48
5,438,528,655.42
5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2,537,154,445.88
2,218,336,453.57
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86
3.38
1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74,201,120.25
1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8
157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667,949.08
384,872,179.51
-1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06
0.5856
-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57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06
0.5856
-1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86
15.17
减少5.8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88
14.92
减少6.04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9月)(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3,277.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81,107.50
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4,651,730.33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411,926.51
合计
6,364,189.1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 目
2008年1-9月
2007年1-9月
增减额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201,120.25
302,851,115.57
471,350,004.68
155.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7,161,744.51
-545,535,619.80
-301,626,124.71
55.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1,934,312.18
859,762,669.54
-437,828,357.36
-50.9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72,569.05
-86.79
-672,482.26
774838.41%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大幅变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4,59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7,011,514
人民币普通股
巩义市供电公司
8,986,712
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7,815,135
人民币普通股
陈明龙
2,650,75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390,481
人民币普通股
杭州青云进出口有限公司
1,362,349
人民币普通股
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
1,311,47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 -博时裕富 证券投资基金
948,804
人民币普通股
马和平
939,059
人民币普通股
巩义市怡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917,862
人民币普通股
从2008年1月开始本公司将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使得主要财务报表项目均大幅变化,如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除合并范围变化外,其他变动因素说明如下: (1)应收票据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本期销售铝产品收到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应收帐款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销售铝产品欠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期末减少,主要是上年期末对林丰铝电投资款因林丰铝电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记入其他应收款,本年将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4)固定资产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将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及中孚实业 铝加工项目部分生产线、炭素扩建项目投产所致; (5)在建工程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中孚实业铝加工项目、林丰铝电铝加工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工程物资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随在建工程规模的增加,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也相应增加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比上年期末减少,主要是由于原计提的坏帐准备冲回而相应减少; (8)应付票据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采用票据结算比例增加所致; (9)应付帐款比上年期末增加,除合并范围变化影响外,另外主要是尚欠中孚电力部分电费造成; (10)预收帐款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预收电解铝款造成; (11)应付利息比上年期末减少,主要是借款本金减少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和长期借款比上年期末减少,主要是借款到期还贷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原计提的坏帐准备冲回所致; (14)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参股公司中孚电力亏损所致; (1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为非同一控制下购买日(购买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产生的收入; (16)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一方面是所得税税率下降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利润下降所致。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说明:
项 目
2008.9.30
2007.12.31
增减额
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
1,025,271,588.08
520,164,156.03
505,107,432.05
97.11%
应收票据
83,557,716.88
60,184,707.70
23,373,009.18
38.84%
应收账款
121,378,004.74
35,028,114.04
86,349,890.70
246.52%
其他应收款
79,041,796.04
352,425,627.50
-273,383,831.46
-77.57%
存货
1,058,183,148.00
569,768,413.49
488,414,734.51
85.72%
固定资产
3,767,913,915.19
2,262,131,736.24
1,505,782,178.95
66.56%
在建工程
1,038,388,159.66
460,371,535.00
578,016,624.66
125.55%
工程物资
60,097,530.97
1,298,186.36
58,799,344.61
4529.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41,299.70
6,275,675.53
-4,934,375.83
-78.63%
应付票据
1,824,380,000.00
627,450,000.00
1,196,930,000.00
190.76%
应付账款
1,518,899,171.81
411,401,685.82
1,107,497,485.99
269.20%
预收款项
191,137,175.84
60,412,838.35
130,724,337.49
216.39%
应付职工薪酬
15,564,580.59
8,224,875.84
7,339,704.75
89.24%
应付利息
3,986,420.38
8,852,899.94
-4,866,479.56
-54.97%
其他应付款
446,020,155.35
46,253,176.56
399,766,978.79
864.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1,500,000.00
120,000,000.00
-48,500,000.00
-40.42%
长期借款
57,500,000.00
189,000,000.00
-131,500,000.00
-69.58%
项 目
2008年1-9月
2007年1-9月
增减额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5,184,130,631.44
3,908,824,795.99
1,275,305,835.45
32.63%
营业成本
4,424,137,603.63
3,067,164,427.40
1,356,973,176.23
44.24%
资产减值损失
-20,083,543.45
10,023,074.25
-30,106,617.70
-300.37%
投资收益
-39,915,585.76
2,128,973.85
-42,044,559.61
-1974.87%
营业外收入
9,353,795.66
5,362,762.80
3,991,032.86
74.42%
营业外支出
893,950.13
3,929,159.65
-3,035,209.52
-77.25%
所得税费用
146,925,104.40
221,988,289.13
-75,063,184.73
-33.81%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变化影响以及使用票据支付货款的比例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变化影响以及在建工程投入和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变化影响以及到期偿还借款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为人民币汇率变化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2005年8月,公司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巩义市供电公司、巩义市怡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的承诺如下:
(1)关于现金补差的承诺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如对价支付完成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后,公司股价出现下跌,则对复牌后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与3.66元之间差额的50%(四舍五入,精确到厘),豫联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现金补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不超过5元。(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其持有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交易或转让限制的承诺: a、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特别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每股股价不低于5元。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收盘价格亦相应调整。 b、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c、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豫联集团、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巩义市供电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d、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07年4月公司向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发A股10,000万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中承诺:“增发完成后,三年内不转让所拥有的中孚实业权益股份”。(正在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路平 2008年10月24日 标签:电力 股权分置 河南 汇率 会计 机构 基金 建设银行 交易所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能源 人民币 上海 上市公司 审计 收购 销售 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 指数 中国 中国银行 品种:(002186)全 聚 德 (160502)博时裕富 (600595)中孚实业 (601939)建设银行 (601988)中国银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