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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令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公司有关财务指标按总股本195,080,800股计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182,080,800股计算;上年同期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总股本140,062,154股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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