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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已于2008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山东金岭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临时股东大会作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9月8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9月7日-2008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9月7日15:00至2008年9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8年9月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召集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8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如下:

  股东审议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山东金岭铁矿应当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详见2008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8年9月8日上午9:00-下午2: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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