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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情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收到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辽发改能源【2008】739号《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丹东金山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核准批复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了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

  本期项目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国产亚临界燃煤热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建设配套的热网工程。

  项目投产后形成1350万平方米的供暖能力,相应拆除供热区域内的408台分散的小锅炉,关停辽宁省24.1万千瓦小机组。

  项目总投资27.5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5亿元,约占动态投资的20%,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所需22亿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有关项目的情况见2007年11月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临:2007—038号公告。

  本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标签:电机 锅炉 辽宁 能源 上海 证券时报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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