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孙 玉 本报讯 根据
上海市政府日前同意并转发当地劳动保障、
财政部门制订的《关于实施企业
年金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上海的企业年金自今年7月1日起已按国家规定实行
市场化管理和运营,不再由劳动部门负责运作。
上海将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其
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并按国家规定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而所谓的“市场化”,就是指按照国家《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确定企业年金的受托
机构,选择具有资格的托管机构,依照信托原则行使相关权利和义务,而劳动部门不再是运营主体。这一新的机制的关键意义在于把基金的运营和监管分开,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情况的发生。此前,上海的企业年金由当地劳动部门下属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并不利于对基金的有效监督和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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