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1、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867号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
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9月24日,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
网上交易平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
销售认购本基金。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
市场,并取得国家
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以及其他
资产管理机构。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认购申请。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本公司的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须重复开户。
7、本基金的认购金额: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
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和/或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0、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还将同时发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站上。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认购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以各代销机构在其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为准。
12、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本基金增加其他代销机构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3、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14、投资人如有如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021-51085168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1、基金名称: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类别:债券型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4、基金代码:550004(A类)、550005(B类)
5、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6、基金初始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7、募集对象: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8、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1)直销中心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陆家嘴 东路中国保险大厦8层(邮编:
200120 )
电话:021-68649788传真交易专线:021-58826695客服电话:400-666-0066或021-51085168发售期间,客户在工作日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
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客户服务中心在发售期最后一周的周末(9月20日和21日)将会值班。
网上交易平台地址:www.citicprufunds.com.cn(2)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下属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场外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咨询或了解本基金购买事宜。
(3)中信银行在以下54个城市的中信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
天津、沈阳、
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
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20000余个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客服电话:11185网址:www.psbc.com(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3个城市的600多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
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丹东、东莞、佛山、福州、广州、哈尔滨、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济南、江阴、金华、昆明、兰州、南昌、南京、宁波、盘锦、青岛、泉州、上海、绍兴、深圳、沈阳、苏州、台州、太原、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无锡、武汉、西安、厦门、烟台、扬州、郑州、重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1个城市的40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中信证券电话:010-845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5个主要城市的7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在发行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
连云港 、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5个主要城市的4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厦门、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在发行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14)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目前已在杭州、萧山、临安、金华、诸暨、义乌、浦江、温岭、温州、余姚、嘉兴、海宁、湖州、长兴、德清、嘉善、桐乡、平湖、海盐、桐庐、乐清、绍兴、东阳、嵊州、台州、上海等地拥有36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金通
证券咨询电话: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18家营业网点和7个服务部,分布在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13个地市,25个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16)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
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7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承德)、山西(太原)、广东(广州、深圳、珠海、顺德、中山、江门、东莞、湛江)、福建(福州、晋江)、湖南(长沙)、江西(南昌)、江苏(南京、苏州、南通、扬州、淮安、常州、无锡)、浙江(杭州)、安徽(合肥)、四川(成都、绵阳、遂宁、自贡)、陕西(西安)、贵州(贵阳)、青海(西宁)、湖北(武汉、潜江)、山东(济南、青岛、威海)、河南(郑州、洛阳)、辽宁(沈阳、鞍山、铁岭、大连)、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海南(海口)。
有关详情请咨询中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中投证券网站:www.cjis.cn
如本次募集期间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由该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8、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9月24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认购费率为:
认购基金份额类别单笔认购金额(万)
费率 A类
M
0.6% 100万≤M0.4% 200万≤M0.2% M≥500万1000元/笔 B类
0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认购份额的计算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认购份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投资人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或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B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投资人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利息折算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1、本次基金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投资人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
3、投资人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4、募集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三、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一)个人投资者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9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认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c、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
d、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投资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妥的经投资人/代办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留存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原件及复印件。
(2)认购资金的缴付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资金专户。
A、中国建设银行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帐 号:31001550400050007459B、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账号:1001141529025700738C、中国农业银行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帐 号:034923000400 04652D、中信银行账户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账号:086780-872-000003-15(3)认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基金交易申请表》;
b、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也不接受顺延受理认购申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资人可以就已到账资金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二)机构投资者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9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认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凭证;
c、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和《基金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d、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f、预留印鉴卡。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资料。
(2)认购资金的缴付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资金专户。
A、中国建设银行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帐 号:31001550400050007459B、中国工商银行户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账号:1001141529025700738C、中国农业银行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帐 号:034923000400 04652D、中信银行账户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账号:086780-872-000003-15(3)认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基金交易申请表》;
b、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四、中国建设银行的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一)个人投资者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17: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
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 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
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二)机构投资者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
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信诚
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五、中信银行的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一)个人投资者1、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9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信理财宝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中信理财宝(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②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二)机构投资者1、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9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办理基金业务法人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
④ 印鉴卡一式三份;
⑤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⑥ 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3、注意事项:
(1)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写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基金业务TA开户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等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3)提出认购申请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可口头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办理业务后第三个工作日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TA开户和认购业务是否确认成功。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成立时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七、招商银行的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网点办理(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办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帐户;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③ 开户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④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通-
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或登陆财富帐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帐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帐户交易密码进行。
八、其他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其有关公告为准。
(一)个人投资者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9月24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投资人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2)开立基金账户。投资人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完成开户手续的投资人还可以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基金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二)机构投资者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9月24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f、预留印签;
g、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基金账户开户手续。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人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三)提示1、投资人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投资人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
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投资人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九、清算与交割1、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利息折算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十、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若本基金募集失败,本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认购人。
十一、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一)基金管理人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张翔燕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二)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法定代表人:郭树清成立日期:2004年9月17日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存续期限:持续经营联系人:尹东网址:www.ccb.com(三)销售机构1、直销机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中心(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中国保险大厦8层(邮编:
200120 )
传真交易专线:021-58826695客服电话:400-666-0066 021-51085168直销业务联系人:詹志令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法定代表人:郭树清客服电话:95533网址:www.ccb.com(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孔丹电话:(010)65546655-108传真:(010)65542373联系人:李瑞网址:www.ecitic.com(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法定代表人:刘安东客户服务电话:11185联系人:陈春林传真:010-66415194网址:www.psbc.com(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秦晓电话:(0755)83198888传真:(0755)83195109联系人:王楠客服电话:95555网址:www.cmbchina.com(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三层法定代表人:王东明联系人:陈忠电话:010-84864818传真:010-84865560网址:www.ecitic.com(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法定代表人:肖时庆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010-66568047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网站:www.chinastock.com.cn(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法定代表人:祝幼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联系人:黄健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2943636客服电话:95555、4008888111(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法定代表人:丁国荣联系人:王序微联系电话:021-54033888传真:021-54035333客服电话:021-962505网址:www.sw2000.com.cn(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联系人:权唐联系电话:(010)85130588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法人代表人:何如联系电话:0755-82130833基金业务联系人:林建闽传真:0755-82133302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法定代表人:王开国电话:021-23219000传真:021- 23219100联系人:金芸、李笑鸣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1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法定代表人:刘军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6598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71-85783771联系人:王勤网址:www.96598.com.cn(1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苗岭路29号
澳柯玛 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法定代表人:史洁民联系人:丁韶燕联系电话:0532-85022026客服电话:0532-96577公司网址:www.zxwt.com.cn(15)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48-50楼法定代表人:杨小阳联系人:刘权联系电话:0755-82026521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 8网址:www.cjis.cn(四)注册登记机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 大厦1405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负责人:廖海联系电话:(021)51150298传真:(021)51150398联系人:廖海经办律师:廖海、黎明(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办公地址:同上法定代表人:萧伟强电话:8621 2212 2888传真:8621 6288 1889联系人:王国蓓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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