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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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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民
据媒体报道,2008年4月,中捷股份 被查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捷控股集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近1.7亿元,而中捷股份对上述事项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5月26日,中捷股份专门召开致歉说明会向股东道歉,在此之前,中捷股份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此则消息在众多股民中间产生了较大反响,令许多人感到鼓舞和欣慰。但值得关注的是,不少股民只是在自己经济利益受到明显伤害时,才开始走上维权之路。而对于一些上市公司不履行义务、不披露信息、甚至违规操作等侵犯股民合法知情权的事情,多数人都采取事不关己、不闻不问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对方的行为。实际上,股民维权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而维护宏观的知情权更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股民利益的保护。基于此,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让股民真正享有知情权。 标签: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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